索 引 号: | jingkaiquswj/2023-0000032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8 |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管理,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新要求,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及时、准确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的核减范围、认定标准、工作程序、核查手段、监督检查等,修订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
是指符合《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规定予以核定登记,并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核定登记之日起,纳入本方案。
三、办法主要内容
1、明确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范围和扶持资金发放标准;细化了后扶政策操作程序,水库移民核减具体情形,直补资金追缴。
2、明确了移民扶持期内,全区每年进行一次人口核查,核定工作于次年1月20日前完成。
3、明确直补资金每年6月30日前,将全年移民直补资金一次性拨入移民的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账户。
4、因人口核减结余的资金由我区报经省、市移民管理机构批准,用于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扶持。
5、明确了各单位移民核查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
6、明确本办法自2023年9月9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