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fyrdyxgs/2023-0000002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临沂富源热电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为规范沂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保障城市中低偏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沂河新区实际情况,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一、修订原因
1.原管理办法到期。新区公租房目前实施的管理办法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租赁管理办法》,有效期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该办法已到期,需明确新管理办法。
2.市级新政策出台。2021年12月23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批复》(临发改价格〔2021〕356号),将中心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调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2022年11月9日,市政府下发《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对2014年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配租条件、流程进行修改。新区需要依据上级文件对本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临沂沂河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分为总则、准入管理、配租管理、使用和退出等六部分。和原办法相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修订。
1.明确配租对象。明确公租房服务保障对象,保持与市文件要求一致,明确公租房配租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
2.细化配租条件。明确中低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户籍、房产、家庭收入、年龄、社保等条件,从前期审核源头上细化条件,确保公租房使用对象精准匹配。
3.明确配租流程。明确公租房申请第一材料递交对象为镇街,增加前置审核,避免出现个人申请难以审查辨认材料真实性问题。
4.提高租金标准。根据《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批复》(临发改价格〔2021〕356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公租房周边房屋租赁价格,调整租金标准至每月每平方米3元标准执行,向市局统一标准靠拢。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新政策宣传。认真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
二是确保公平分配。配租工作要做到层层把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监督机制。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进一步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配租家庭创造良好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