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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3-0000629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2-28
文字解读:《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沉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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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沉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7号)及《临沂市2022年下沉基层实施的政务服务指导目录》等文件明确要求,要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 (站)办理。

二、主要内容

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直接面向基层的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窗口前移”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结合我区实际,根据镇街业务受理能力,按照成熟一批下沉一批的原则,确定《沂河新区“窗口前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将涉及市

场监管、林业、卫生健康等65项作为第一批“窗口前移”至镇街就近办理事项。

对实行“窗口前移”的事项,区、镇街有同等的受理权,企业、群众既可以选择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选择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具体方式如下:实行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赋予镇街受理权,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审查后,通过业务系统受理上传资料并推送至区级事项实施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办理结果通过业务系统反馈至镇街受理窗口,窗口统一出件并加盖区级实施部门审批2号章(见附件2),告知企业群众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评估检查。通过群众满意度回访、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定期评估镇街“窗口前移”事项运行情况及服务效能等,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事项接的好,接到位。2.明确监管责任。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好“窗口前移”事项的宣传工作,扩大知晓度,充分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增强企业群众对沂河新区政务服务的实际获得感。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沉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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