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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gtfj/2023-0000153 公开目录: 部门指南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4-04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
发布时间:2023-04-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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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gtj.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四)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公开选拔干部等有关信。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七)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处罚决定。

(八)其他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市局编制的《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gtj.linyi.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gtj.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gtj.linyi.gov.cn/gk/ysq_c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786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路中关村软件园3楼B区

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00-17:30(下午)

冬季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3:30-17:00(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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